法治讯(敖复亮)为进一步深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朋友的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2020年11月16日,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蓼皋街道水塘河村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宣传工作。
针对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相对薄弱以及农民群众出行的特点,民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一是把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超速、超员、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二是结合“三小车辆”上户专门制作了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将交通安全知识粘贴于醒目位置,传送到农民群众手中。
三是走进家庭院落针对群众提出的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民警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反复对村民强调要禁止超载超速,禁止拖卡机违法载人,禁止客货混装等交通常识,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提醒群众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上路、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群众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做遵守交通法规和义务宣传交通法规的带头人。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